厦门市海沧中学关于招聘英语代课教师的公告
厦门市海沧中学创办于1949年,坐落于风光旖旎的马銮湾畔, 属海沧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完中校,系“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位于海沧新阳工业区新景路159号,校园占地面积100亩,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毗邻地铁2号线,交通十分方便。
学校因发展需要,拟招聘相关教学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英语
招聘人数 1
二、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代课教师薪酬待遇依据厦海教〔2016〕14号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沧区教育系统编外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厦海政办(2013)39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在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代课教师工资分为四大块,一是缴交五险一金,二是基本工资,三是绩效工资,四是年终文明奖及考核奖(按区教育局规定执行)。薪酬发放时段为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2017年7月、8月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基本工资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于2017年2月9日(正月十三)前把填好个人简历(简历上的电话要能畅通),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2月10日(正月十四)上午9:30
2.考核地点: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为:面试或片段教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对未被录用者,简历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有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优秀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聘用。学校只允许受聘教师招聘考试前请一周的迎考假。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缴交五险一金。受聘人员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按月支付工资,兼任其他岗位工作的按学校规定另行补贴,补贴与在职教职工相同。学校将加强受聘教师的专业引领,指定带教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代课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2-6510390 ,13328776797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学校地址:海沧新阳工业区新景路159号(厦门卷烟厂后),到海沧石塘后转乘454A、807等或859到海沧中学站或新阳公交总站下车。
厦门市海沧中学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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