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30名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30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组织实施,与海沧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
二、招聘名额
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三、岗位描述
辅助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四、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8cm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本地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五、招聘程序
由海沧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厦门市人才网、海沧区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海沧公安分局三楼312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自行张贴在报名表上);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由海沧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能测试
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
六、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其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薪资。在考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0592-6893002)
附件:附件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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