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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发布时间:【2019-07-17 17:33】 【刷新内容

登记时间:【2019-07-17 17:33】 有效时间:【2019-07-24 17:33】
招聘职位索引:1)工程辅助

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  聘  简  章

(2019年第七期)

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系翔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集团拟招聘专业人才共计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有1个岗位,合计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期]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一)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5日

上午8:15-11:45,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翔安区新店镇鸿翔西路1888号之二17F综合管理部

咨询电话:7889276(集团 综合管理部)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2:2019年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一式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详见下述其他事项第6点)。

以上报名资料除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等原件外,其他资料概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以通知为准)。

办理聘用手续时,区人社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区人社局再复核为准。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企业管理及岗位要求专业知识等内容。

2.面试。

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依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某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达不到合格线,则重新招考。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1:1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考人数,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某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均达不到合格线,则重新招考。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递补。在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者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翔发集团办公楼17楼大厅公示栏纸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情况特殊的,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2.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7月2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9年7月2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的,参照执行。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的,也可报考。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①和②都要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7.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10.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1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12.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3.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公司综合部门负责解释说明。报名期间,如产生强烈争议的,经公司研究后作出是否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考试的决定。报考人员须服从决定。

附件1:2019年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期]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19年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2019年).docx

 

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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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4、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5、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6、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8、厦门人才网(XMRC)给应聘人员的重要提示
    9、厦门人才网信息管理规定
    10、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告
    1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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