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招聘15名 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拟面向社会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岗位描述 辅助开展社区、网格、巡防等各类勤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均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高168cm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办公办事办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由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厦门市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新阳派出所(厦门市海沧区阳安路5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自行张贴在报名表上);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海沧公安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及待遇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年薪包干6.8万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标准发放薪资。 七、有关事项 在考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面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杨药城13779923598,张鲤鸿18759628758) 厦门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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